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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时间:2025.01.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74人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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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姣律师

湖南凯恒律师事务所

吴姣律师,湖南凯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职业8年,湖南郴州人。2013年毕业于湖南商学院(现为 湖南工商大学)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多个上亿标的的二审诉讼案件(房地产开发类),设计公司股权架构,新三板挂牌项目。办理大大小小民刑事案件多起。 成功办理黄某某抢劫罪不处罚结案、李某某强奸罪取保候审、张某某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王某某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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