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咨询该律师
关于肖像权的法律法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并不违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际上,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未对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这种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然而,我国相应的民法典则明文规定,侵犯肖像权必须为自己引发的侵权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当个体的人格权益受损时,当事人有权利依据本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侵权的行为方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在中国,我们未违反社会秩序管理法规,因为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具体行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肖像权受非法侵犯时,受害人可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偿损失等,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