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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什么关系

时间:2025.02.0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206人
律师解析:
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
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
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
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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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楚君律师

广东正鑫律师事务所

清远市连州人,清远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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