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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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包含个人敏感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和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不属于政府公开信息范畴。政府机构应依法保密处理这些私人信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贵阳市人民政府对于拆迁补偿有多种标准,包括房屋补偿、周转补偿、奖励性补偿等,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被拆迁房屋居民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在现实生活中,拆迁协议多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主导,而非镇政府。房屋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的损失,按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计算。此外,还有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分别用于补偿临时居住不便和激励配合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计算拆迁补偿价时,需考虑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政府拆迁补偿有统一标准。 拆建单位需支付多种经济补偿款,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 房屋补偿费基于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按每平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则考虑家庭人口和临时居住条件,按月发放。 奖励性补偿费旨在激励住户积极响应拆迁,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综合评估并规定。 这些规定确保了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政府拆迁补偿应公开透明。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拆迁补偿信息属公开范畴。 未公开公正的,被拆迁人有权申请公开。 城市设区的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也需重点公开征收、拆迁补偿等信息及费用发放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