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
在电信诈骗案中,诈骗者启动诈骗行为但未成功的情况,我们称之为未遂。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诈骗者自己内心的矛盾导致的。对于这些未遂案件,法律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惩处。在处理的时候,我们会综合考虑未遂情节、受害者的损失以及诈骗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因素。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诈骗罪的既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即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二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即被害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行为人或同意行为人处分自己的财产;三是行为人或相关人员实际控制了财产,即行为人或相关人员获得了被害人的财产或对被害人的财产具有了实际的控制权。只有当这三个要素同时具备时,才能认定诈骗罪既遂。

对于保险诈骗罪未遂的案件,通常会按照既遂的情况来确定立案标准。具体来说,个人诈骗金额达到一万以上,单位诈骗金额达到五万以上,就构成了保险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未遂犯虽然没有达到既遂的目的,但仍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量刑时会从轻或减轻,这是因为未遂犯的犯罪行为虽然没有完全成功,但仍然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可罚性。

对于敲诈勒索未遂罪行的界定,通常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然而因为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而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比如,被害者能够迅速地识破骗局,亦或是在犯罪过程中出现了其他外界力量的干扰,导致犯罪行为无法顺利进行。对于这种情况下的未遂罪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时,行为人企图通过威胁或要挟等手段,迫使受害者交付财物。然而,由于某些不可抗力的原因,比如受害者及时报警或者行为人被警方逮捕,导致敲诈勒索未能得逞。尽管未能成功,但这种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