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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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他项权抵押是指借款人用房地产作抵押物,从贷款人那里贷款,然后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严格审查和合法注册,贷款人就能拿到产权证明文书。要是借款人没按时还钱,债权人就可以拿着抵押证明书,优先把抵押物拿来抵债或者受偿。

机动车质押协议产生纠纷时,一般来说,被告人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有管辖权。但如果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了专属管辖,且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明确约定债权履行地,在货币支付方面的争议,收款方所在地为确定管辖法院的标准;动产交付的争议,以动产所在地为准;其他争议则以义务方所在地为执行地。

房屋抵押合同是以房屋作为标的物的抵押合同,其抵押合同的标的物不能转移地点,地理位置和门牌号确定,房屋为房屋所有人或原使用人占有和使用。房屋抵押合同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因此其以主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有效条件是:一、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超过65周岁;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三、借款人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四、借款人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所抵押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