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违法,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是违法的。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应该合理协商解决,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离婚后,无子女监护权者擅自带离孩子属非法,对各方不利。若已获法庭判决,无权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试图索回抚养权。通常,这类父母仅享有定期探视权,不得擅自剥夺孩子的法定照料。

在具备抚养权的一方擅自将子女带走,剥夺另一方探望权益的情况下,构成违法行为。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探视权,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干涉妨碍。应依具体情形斟酌裁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监外执行主要针对已判刑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罪犯。对于小孩,若其为婴儿,可考虑监外执行;若已较大且未得妥善照料,通常不会采取监外执行,而会由民政、妇女联合会等组织或合适亲属负责照料。

此行为明显违法。法律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责任,恶意侵犯此责任即违反法律。即便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情感纽带依旧重要。女方擅自带走孩子,给男方带来精神压力,属于虐待行为。男方有权报警求助,制止这种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