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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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时,需依据法律向员工支付补偿金。补偿标准根据解散原因和员工工作时长确定。若因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补偿起算,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每年补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半个月。其他原因则从员工入职日起算,同样每年补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半个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企业解散员工怎样补偿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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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临近退休的时候,企业解散,此时临近退休的劳动者的补偿不会受影响。在我国的劳动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的规定中,此时是要结合两个因素综合考量的,第一个因素是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第二个因素是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

国有企业的职工如果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民营企业都是一样的,按照该职工在国企工作的年限,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国有企业因改制,破产等原因必须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是应该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也是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