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蔡明红律师毕业于福建农业大学,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12年在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在校期间2008年以高分考取律师资格,现为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蔡明红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 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自执业至今,蔡律师办理了12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配、劳动及工伤纠纷、侵权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合同法律事务、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刑事案件150余件、参与其他的各类调解、商务谈判共计200余次、其他案件50余件。 数十年来,办理的案件1200余件,其中的典型案件约300余件,篇幅限制,难以一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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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配偶失踪两年以上无任何联系,另一方可通过法律程序寻求离婚。首先需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随后提交离婚诉讼。法院基于失踪事实,通常会判决离婚许可,无需失踪者亲自参与。

婚姻中一方失踪,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离婚。失踪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宣告失踪。法院确认失踪后,再行提出的离婚诉讼通常会获准,离婚可能性大增。

夫妻一方在自然人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音讯全无且满两年后,如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可依法启动离婚诉讼。离婚申请获批准即解除婚姻关系。失踪期限自失去联络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则从战争结束或官方确认失踪日算。确保失踪状态满两年后,配偶可合法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两种离婚方式: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采用公告送达,被告未出庭可缺席判决;如被告下落不明,可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法院发布寻找公告,三个月后无反馈则宣告失踪,此时另一方可再提离婚诉讼。

被告长期失踪(超两年):法院可直接宣布婚姻解除,无论是否先申请失踪。未满两年者,法院审慎受理离婚诉讼,可能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判决需充分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