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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权人转让权利要通知债务人吗

时间:2025.05.2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92人
律师解答:
要。
律师解析:
债权人转让权利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生效。
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在到达债务人时产生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通知应当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出。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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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诚律师

辽宁昌鉴律师事务所

姜诚律师,现任辽宁昌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策划,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诉讼等,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洞察案件办理方向,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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