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王瑾瑜律师,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是广州第一家具备专利、商标、著作权代理、金融证券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是德和联盟的成员与监事会成员,广东金融学院和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律所成立至今已有20年,在深圳、佛山、大湾区、成都等地设有直属分所,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王瑾瑜律师擅长于处理各类重大复杂民商事纠纷、涉经济类刑事案件和医疗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案件。从业前在医院工作了十一年,积累了较丰富的相关从业经验。2020年和团队一起完成了广东省财政拟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四个专题项目中的风险法律体检专项,是广州市律协律政佳人服务团队成员和广州市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成员。王瑾瑜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执业多年来办理了多起涉经济类刑事、重大复杂民商事经济案件、劳动纠纷案件等,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执业期间办理的典型案例如下: 1、广东陆丰廖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刑事拘留,涉案金额近百万,获得缓刑; 2、广州彭某因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罪被外省公安跨省抓捕, 王瑾瑜律师介入后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 3、广州李某因涉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王瑾瑜律师介入后,一审获得缓刑; 4、广州周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外省公安跨省抓捕,涉案金额巨大,王瑾瑜律师介入后成功在30天内取保候审,并争取到了缓刑; 5、广州谢某交通事故合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被害人没有劳动合同且交通事故次责的的情况下,成功为被害人证明了劳动关系并争取到了工伤死亡赔偿和保险赔偿; 6、广州覃某作为大货车司机工作3个月被物流公司辞退,在无合同且无社保证明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0万+的经济补偿金; 7、广州方某合伙合同纠纷案,在对方起诉赔付几十万的情况下提起反诉,经过一审4次开庭,二审2次开庭和再审,成功反败为胜,反诉要求对方赔偿几十万得到了法院的最终支持; 8、广州伍某合伙合同纠纷案,因案件复杂,法院共两次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在原告起诉赔付几十万的情况下,代理被告成功反败为胜,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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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婚前男方以其个人全部款项购买房产,婚后房产证上加入女方姓名则应被视为共同拥有的财产。若在该房产的房产证上添加了伴侣的名字,那么可以理解为夫妇二人对于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关系进行了重新协商并达成共识,因此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确立前,男方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项;而在结婚之后,则会将女方的名字添加至房产证上。在此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反之,若婚前的产权归属为单方面所有,那么在缔结完婚约后,另一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获得该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从而使得原先属于个体的财产转变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这笔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若确实为某一方于婚前首次购置的房产,在此情况下,除非有其他明确的证据或者约定以证明此种行为并非赠予女方,否则此房产以添加女方姓名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会被视为对女方的无条件慈善赠与。进而,此房产在完成加名手续之后,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双方的夫妇共有的财产资产,并且在涉及离婚诉讼之时,被作为需要依法分割的对象之一来处理。

婚前全额购房婚后加名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在男方婚前已全额支付完毕房屋购置款项,那么在婚后为房屋添加女方姓名便可视作夫妻间共享共有财产。究其原因,在于添加姓名这一过程实质上等同于将房屋的一部分所有权份额赠予女方,因此,该房屋便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在婚前由男方以贷款方式购置的房屋,虽然其名字可以被加入到女方之中。然而,对于婚前购房之后再行结婚并增添姓名的行为,这可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就他们各自婚前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再次进行的约定,因此应当被认可为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倘若在产权登记中另有他方的姓名,那么该他方对该房产便拥有了相应的产权份额。然而,即使房产证上列明有他方的名字,在分割房产时也并非必然会成为该房产的二分之一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