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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包括什么

时间:2025.02.06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1098人
律师解析:
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2、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3、演绎作品的著作权;
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5、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6、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7、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的著作权;
8、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
9、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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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主要是: 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 更多>>
  •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主要是: 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 更多>>
  • 具体理解如下: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 更多>>
  •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主要是: 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 更多>>
牛利红律师

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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