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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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改造中,租户如遭征迁,有权获得拆迁安置及可能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数额依据房屋征收前盈利和停业时间等因素确定。各地执行细则各异,所有权人与租户需协商处理,优先解除合同或另觅租赁地。法定和历史租赁通常按产权调换安置;市场租赁复杂时,建议优先解约。

房屋拆迁款属合法权益,补偿标准包括:按房屋结构和折旧定价,临时居住补贴按人口计,奖励金额由政府评估决定。程序涉及项目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批准、拆迁计划、资金专户、许可证申请、公告发布、房屋冻结、签订补偿协议、清理拆除房屋等环节。

在厂房拆迁中,被拆迁方有权争取因停产停营业导致的经济损失合理补偿。补偿金额无统一标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方需提供。各地政府需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补偿细节,标准各异。评估机构的专业评估能确保公平。补偿金额可能涉及解雇员工的安置费用,协商解决。

城市化进程中,房屋拆除不一定即时补偿。政府需依法监管违规违建,征收前对未经注册建筑进行详细考察和处理。合法且在使用期内的临时建筑将获得补偿,违法或过期建筑不补偿。业主在拆迁时享有的权益包括:按房屋结构和折旧计算的房屋补偿,基于居住条件的周转补偿,以及由政府规定的奖励性补偿,拆建单位需遵守规定。

无合法手续的房产可能被视为违建或临时搭建,搬迁时无法获赔。但如非违法,拆迁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可申请赔偿。赔偿包括房屋补偿(按平方米和折旧计算)、周转补贴(按人口月给)和奖励性补偿(政府调整)。搬迁程序涉及审批文件、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拆迁计划、资金账户、许可证、公告、冻结、协议签署、补偿款发放和房屋拆除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