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
陶雄利律师,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副主任,2002年毕业于国内著名大学法律系,2008年开始执业,扎根于广州市黄埔区,辐射广州,知名合同、交通事故、劳动、婚姻家事、刑辩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体系的建立及防控,目前担任众多知名企业及政府机构法律顾问。广州市“百名公益专家律师“,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专家律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州市黄埔区社会建设促进会公益律师团成员、一村一社区专家律师。
咨询该律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解释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为以挪用资六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资金六百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