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犯罪预备不是开始实施
犯罪,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开始实施犯罪是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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