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
王赛律师擅长刑事案件,近年来经办了数十宗经济类犯罪、商事类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案件的刑事辩护,不少案件成功获得取保候审或者从轻、减轻处罚,有效辩护的案例不断增加。同时经办了数十宗婚姻家庭、离婚继承类案件,王赛律师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讲究效率,力争以最有效的方法使当事人获得最大利益,同时化解社会矛盾,使当事人的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与风险防范、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主要业绩 马某诉单某杰民间借贷纠纷案 贺某诉李某松民间借贷纠纷案 北京**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诉北京**航空公司合同纠纷 田某诉舒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王某诉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高某诉李某松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董某诉董某珠法定继承纠纷案 任某诉董某林合同纠纷案 马某诉王某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朱某诉缪某音不当得利纠纷案 孔某中贪污罪再审案 李某明涉嫌诈骗罪侦查阶段 张某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辩护 谢某明涉嫌强制猥亵罪审查起诉阶段 苏某环涉嫌寻衅滋事罪侦查阶段 郭某福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辩护 吴某平绑架勒索再审案 陈某武行政诉讼控告案 李某善诈骗罪控告案 尹某兴故意伤害罪申诉案 吴某新诈骗罪申诉案 陈某涉嫌盗窃罪侦查阶段 陈某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罪一审辩护 冯某涉嫌诈骗罪一审辩护 张某根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一审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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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电子合同需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订,并采用安全数字签名技术。电子签名需符合法律效力,条件包括:数据所有权属于签名者,签署过程数据可控,签署后任何改动可检测,内容修改可察觉。双方可根据需要选择满足约定要求的可靠电子签名方式。

电子签名在法律上被广泛认可,作为书面形式的电子记录,通过数据传输方式如邮件完成,可追溯。签订合同时,双方有权选择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但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合法有效: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愿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要使电子合同具备合法效力,须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系统,采用高度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电子签名需符合独有、全程掌控、防篡改及变化可追踪的原则,其法律效力等同于传统签名。各方可按自身约定选择适合的电子签名方式。

并不是所有电子合同都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要想签订的电子合同有效,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合同签署的各方已经经过实名认证。(2)在电子合同上的签名是根据《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电子合同,是将传统书面合同移至线上平台,需经身份验证和可靠电子签名才具法律效力。以下情况合同无效:欺诈、威胁、恶意串谋、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众利益、违反法律规定、霸王条款、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签署、非真实意愿表达、特殊免责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