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别人来打我,我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手,算是正当防卫吗

别人来打我,我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手,算是正当防卫吗

时间:2025.02.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50人
律师解答:
算。
律师解析:
算。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所谓正当防卫,应符合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因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