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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抗辩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2.14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阅读:1028人
律师解析:
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如下:
1、对价关系,就是在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欠债,双方是处于负债情景中的即是对价;
2、签订合同的双方债务到期了,但是两方的履行期的时间有先后关系,可能是甲方的履行期在前,也可能是乙方的履行期在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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