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精选解答 > 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时间:2025.02.17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034人
律师解析: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根据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 更多>>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明确了相关补偿费用的核算原则。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 更多>>
张叶律师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山林权属、行政处罚、合同事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