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
郑召行律师,2014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有着良好的沟通技巧。擅长:法律顾问、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及担保追偿权纠纷等方面有着出色表现。办案经验丰富,目前手上办过或正在办的典型案例有:张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被告陈某,目前二审已经胜诉),某农商行诉冯某,张某一案(代理某农商行,目前已经胜诉),陈某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代理陈某,目前已经胜诉),罗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代理原告罗某,目前已经胜诉),张某诉陈某及某担保公司纠纷一案(代理张某,目前已经胜诉),林某离婚一案,(代理林某,目前已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林某诉姜某货款纠纷一案(标的500万,目前已胜诉),代某诉某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一案,(代理代某,目前仲裁已胜诉),李某诉某煤矿公司职业病一案(目前仲裁已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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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个人财产分配协议需满足主体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触犯公共秩序及良好风俗,方具法律效力。

自行签署的离婚协议,只有体现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前,该协议无法产生法律效应,双方仍为法定夫妻。离婚过程中或诉讼期间,该协议可作为有力证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房屋买卖书面协议经合规审查认定合法后生效,要求当事人具备签约能力,真实自愿表达意愿,内容合法且符合格式要求,禁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签署后生效,但仅当内容符合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时,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才有效。协议可作为离婚后的证明材料和司法参考。未完成正式离婚登记或司法裁判前,协议中的离婚条款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仍处于法定婚姻关系状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房屋买卖书面协议经合规审查认定合法后生效,要求当事人具备签约能力,真实自愿表达意愿,内容合法且符合格式要求,禁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