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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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挪用公司资金和盗窃罪的判刑问题盗窃罪与挪用资金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适用主体来看,挪用资金并不要求行为人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通常情况下,其指发生在企业或社团等团体内部,由相关员工将暂时属于团体的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对于合法用途的挪用,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并持续超过三个月;然而,若涉及到非法或经营性质的挪用,则无需满足时间限制便可构成犯罪。

复制公司珍贵资料若出于非法占有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且涉资具有经济价值,可能构成盗窃罪。依据中国《刑法》第264条,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满足盗窃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应被视作盗窃罪。

在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盗窃罪定罪标准包括:明知回收物品为盗窃所得仍收购,或明显低于市场价交易。定罪需满足:主观上有非法占有意图,客观上采取隐秘手段或掩盖真相,且涉案金额达立案标准。若涉及职务侵占,还需证明经营者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违法行为。

公司资料盗窃涉及刑事责任的认定如下:轻微行为者受行政处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情节极其恶劣、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者,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标准包括: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商业机密、公开或利用这些机密、违反保密合同义务等行为。

公司、企事业单位等个人利用职务之便,未经审批侵占单位财务,达到一定金额者,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数额巨大者,判五年以上徒刑,并可能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