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如何解决农村房屋继承纠纷

如何解决农村房屋继承纠纷

时间:2024.02.2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
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
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
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解决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解决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解决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
由于以协商方式解决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
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
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民法典》继承编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
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继承权放弃后可以由其它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应继承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由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

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意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如果协商不成,当......

遗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继承案件诉讼步骤为: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起诉状;3.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4.民法院......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易轶律师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正处按照法律规定公正的遗嘱;除了公证遗嘱需要进行公证,其他四种遗嘱只要符合自身的构成要件就有效并不需要进行公证。相比较与其他四种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播放量:1040 2023-03-30
  • 什么是共同遗嘱

    万鹿勇律师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所谓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

    播放量:889 2022-06-09
  •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万鹿勇律师

    根据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播放量:784 2022-06-09
李来强律师

北京市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纠纷丶刑事案件、劳动工伤纠纷丶合同纠纷丶医疗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 咨询电话:18523508666

立即咨询
  • 继承的房子可以赠与他人吗

    1656人阅读

    被继承的房产可以合法赠予他人。房产赠予是房产所有权人的基本权力,可自主决策并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继承则是房产所有权人生前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继承的过程。若无遗嘱,则由第一顺位或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 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完可以反悔吗

    1028人阅读

    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后,一般不能反悔。如已公证的财产继承权被放弃,该权利即不可逆转地丧失。若房产未处置或在诉讼中反悔,应依法庭裁决处理。遗产未分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可因疑虑表示后悔,法院会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接受撤销。但遗产已分配完毕,反悔将不被认可。

  • 负债人死亡没有遗产,向子女还追债吗

    1717人阅读

    当负债人去世且无遗产时,一般不能向其子女追讨债务。我国法律未规定子女需为父母债务承担责任。子女仅在继承父母遗产时才需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若子女未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 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效吗

    1063人阅读

    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然条件。遗嘱的法律效力不依赖于公证,只要立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合法,且反映其真实意愿,即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生效。我国法律未强制要求对遗嘱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