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仁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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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途径有哪些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途径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发起设立,也即是由发起人全额认购并发行的公司所有股份来设立该公司,并不对广大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针对合资企业股份分配,建议考虑三种方式:股权平等分配、按投资额分配80%-90%股份给主要投资者,或当创投人数少于五人时,决策优势股东持51%以上股权。但五人以下创投团队,不建议领头人持超过51%股份。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