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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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被害者死亡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在涉及犯罪活动导致受害人生命丧失的案件中,被告必须对受害者进行适当的赔偿,包括承担其全部的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丧葬费用等等。上述各类补偿的具体标准,是参照该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的。至于死亡赔偿金部分,则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参考,以二十年为基本年限进行核算。

刑事拘留并非刑事处罚的一种形式。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强制性质的举措,属于临时且相对紧急之措置,而非正式的法律惩处手段。具体来讲,刑事拘留系由公安部门针对犯罪嫌疑对象所采取的一种强迫性处置措施,其目的在于阻止潜在的违法行为持续发生,以及预防犯罪分子逃脱、自杀等危害行为的发生。

刑事拘留是否纳入刑期范畴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刑事拘留期间所涉及之刑期计算方法。在管制刑罚的案件中,如已在判决生效前先行实施了羁押措施,则每过一天的羁押将被视为折抵两天的刑期;同样地,在适用拘役与有期徒刑的案情中,若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前所施加的羁押已经超过一天,那么这一天的羁押也将被视为折抵一天的刑期。

在涉嫌刑事犯罪并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期间,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涉案人员或者被告方可向司法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所谓“取保候审”即为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它允许当事人在无需接受牢狱之灾的情况下继续保持自由身并且等待进一步审判的结果。然而,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最终取决于负责案件审理的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裁定。

在实施刑事拘留之际,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可能涉及犯罪的个人财产和资产,尤其是汽车等交通工具,采取必要的扣押措施,以防止相关证据被销毁或者被非法转移。此举的法律依据在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财产保全制度。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同时确保被扣押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形式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