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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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或金融机构从业者未经授权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情节严重者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不论个人或企业员工,如无合法授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50万(个人)或100万(企业),并利用职务便利逃避监管,用于非法活动如拆借、贷款,将面临刑事处罚。此罪旨在遏制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个人最高可获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至二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或致重大损失的,刑期五年以上,罚金五万至五十万元。单位犯罪同样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执行上述规定。

根据刑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情节严重者(金额大或损失重)面临五年以下或以上有期徒刑,可能并处罚金。涉及巨额资金或重大社会影响者,刑罚加重。公司犯罪实行“双罚”制,组织者与员工均受严惩。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依据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