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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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遇到财务纠纷时,一般先通过协商来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状况,保护子女、女性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裁决。在房产这一重要财富的分割方面,如果只有一处房产,可能会判决其中一方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同时需要向另一方支付适当的经济赔偿。

离婚时房产分割遵循法律规定:婚前单方购置的房产属个人;共同出资购买视为共有,按投资比例分割;父母婚前赠与子女的房产,一般视作个人财产;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子女名下的视为单方赠予;按揭房产如首付款为一方,婚后共同还款部分视为共同财产;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暂无所有权归属决定,待房产归属确定后处理增值;改革办购房以一方父母名义,可能不按共同财产判定,投资可视作债权。具体分割需依据法律和出资、登记情况。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有房产应公平分割,产权归属争议可通过一方获得所有权并补偿另一方解决。离婚时,共有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确保房产分割公平合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有房产应公平分割,产权归属争议可通过一方获得所有权并补偿另一方解决。离婚时,共有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确保房产分割公平合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具体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