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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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借款合同所引发的相关争议,倘若借款合同中已经明确设定了关于利息支付的具体条款,那么作为借款方负有按时、足额缴纳利息的义务。

房产债务纠纷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即双方协商解决;调解,即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协调处理;仲裁,即由专业机构进行裁决;诉讼,即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先进行和解,其次是调解和仲裁,最后才是诉讼。这样可以确保纠纷得到妥善、公平的处理。

借款利息纠纷常见于口头协定、利息约定模糊或超限的书面协议。法律强调借款合同,特别是利息部分,应以书面形式明确。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默认不付息。若有利息约定,需遵守国家利率限制。借据未注明利率可能导致出借方在争议中的诉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房地产纠纷处理采用行政调解和行政惩罚双轨制。行政调解通过协商解决产权、使用权等争议,而行政惩罚则针对违规行为。另辟蹊径的是房地产仲裁制度,作为协商未果后的选择,由专业机构依据法规和行业规范裁决。房地产纠纷诉讼则分为民事和行政两部分,由法院主导审理,涵盖司法行为及其引发的法律关系,是纠纷解决的重要司法途径。

在正常情况下,购买房产并不需缴纳购房定金,但若双方另作协议则属例外。定金系指当事人双方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而约定的,其中一方向另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的方式。至于定金的约定与否及其金额大小,皆应由双方当事人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充分协商确定,然而其最高限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