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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欠债人

时间:2025.04.03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958人
律师解析: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
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二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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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律师

青海国武律师事务所

张洁律师简介 张洁律师,青海国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深耕法律实务领域,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各类客户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执业领域广泛且经验扎实,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建设工程、婚姻家事及各类非诉案件处理 。熟悉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全流程,能精准把控案件焦点,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解决方案;在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纠纷中,兼顾法理与情理,高效化解矛盾;非诉业务中,擅长法律文书起草、风险防控,助力客户规避法律风险。 以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务实态度赢得客户信赖,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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