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刘洋律师,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 专职律师,法学学士,金融学硕士,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曾先后为数十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创业型公司、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有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及民商事诉讼的经验,擅长公司治理、风险防控、股权架构、股权激励、投融资、企业并购、合作创新、债权债务等公司相关法律事务领域。成功代理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并为多家顾问单位设计提供风控、股权、投融资、并购等方面的解决方案。 具有为港籍人事或港资企业提供跨港法律服务的经验,可使用普通话、英文为工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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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实际继续履行的,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可视为双方默示同意新合同关系,合同效力不受影响。但为保障合同稳定与明确,建议尽快签订正式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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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随协议,其变更需视情况而定。物担保随债权转让而转让;人担保需保证人书面同意,减轻债务仍担责,加重则不担;债权转让未经同意,保证人不再担责。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变更不影响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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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中对支付金额的修正条款如下:若购房合同金额出现错误,需各方在场共同修正。修正时,应统一调整合同中所有涉及金额的部分,并在修改处加盖各方印章或手印,以确保修改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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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公司监事是否涵盖在买卖合同中需视情况而定。若合同明确规定可向关联公司提起诉讼,则有权追责;若无此类条款,则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只能对合同双方提起诉讼,不能扩大至关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