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补救:
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
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若
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
公积金贷款,没有
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住房贷款合同持有者:贷款发放银行、公证机关、办理
抵押手续的房产部门、如果贷款办理的是
公积金,那公积金中心也会有。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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