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喻博律师2003年毕业于渤海大学法学专业。上海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破产委员会委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曾任职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新入监犯监狱。2017年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执业以来,工作领域涉及破产、婚姻、继承、土地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产、建筑工程、商业合同、银行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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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面临破产时,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首先,公司需要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法院会指派管理人接管公司。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查公司的财产和负债,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接着,召开债权人大会,由债权人对公司的清算方案进行决策。在清算阶段,管理人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公开处置这些资产。资产处置所得将按照法律顺序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债务得到清偿,管理人会申请终止破产程序,并办理公司的注销手续。通过以上法律程序,可以确保公司的破产清算过程合法、公正、透明,保护各方的利益。

当破产公司的资金不足以赔偿职工时,职工需要依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这包括工资和补偿等。管理人会对这些债权进行审核和确认。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资产会被全面清点,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如果分配后仍然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职工需要持续关注清算的进展情况,并寻找潜在的资金来源。

首先,开发商得向法院申请破产,等法院受理后,破产管理人就会接管开发商的财物、公章和账本。法院会授权管理人全面监管,并公告让债权人申报债权。然后,管理人会对资产进行清点、评估,再按照法定顺序来偿债。在这个过程中,定期会开债权人会议来决策重大事项。等债务都清偿完了,破产管理机构会协助办理注销登记,破产程序就算终结了。

企业破产后,法院会指派专业管理人清查资产和负债。管理人会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提交给债权人投票。如果方案获得多数债权人的通过,就会按照方案实施,调整债务偿还方式、期限和金额等。

在破产清算启动前,债务人需要解决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等问题,以确保破产清算流程的顺利进行。在偿还债务时,需要优先偿还员工工资、医药费、赔偿金、伤残补助费等,同时也要偿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职工补偿金。此外,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也需要优先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