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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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交通肇事缓刑需满足:犯罪情节轻、真诚悔过、无再犯风险、对社区无严重负面影响。对未成年、孕妇、七十五岁以上老人应宽大处理。缓刑判决不免除附加刑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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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1、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罪犯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