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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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审判中,被告人被判缓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而若想获得缓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其应当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犯罪情节必须较为轻微;再次,被告人应有真诚的悔过之意;最后,不能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危险驾驶的确被视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在我国,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可以称其为《刑法》。如果驾驶员的驾车行为已经达到危险驾驶的程度,比如醉酒驾车或在道路上进行竞速比赛等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违反了《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并因此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常常被归类为过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范畴内。在我国现行法律架构下,此类行为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详细规定与规范。尽管驾车者可能意识到其行为可能引发潜在的危险,但是如果并未存在明确的、直接的蓄意伤害他人或者财产之主观意图,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将其界定为过失犯罪更为适宜,而非故意性质。

针对危险驾驶罪这一严重罪行的惩罚程度是否应该加重,主要取决于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社会影响而非单纯的犯罪时长。换言之,只有当危险驾驶带来了重大交通事故,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例如出现人身伤亡或者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才可能会受到更为严格的法律制裁。另外,若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再度触犯该罪名,那么他们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审判。

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触及刑法时,该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羁押监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具有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的权力。在此期间,直至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嫌疑人均需在看守所内接受司法程序的审理和等待裁决结果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