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首页 > 精选解答 > 办案流程精选解答 > 仲裁开庭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仲裁开庭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08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930人
律师解析:
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开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
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5)宣读鉴定结论。
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
4、当事人进行读者辩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
5、调解,裁决阶段。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速裁程序要开庭吗 阅读:1062次
    速裁程序是需要开庭的。 因为速裁庭又可以看作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它是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承认所犯罪行的案件。 虽然简易程序中有判处缓刑的可能,但是适用...... 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