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建筑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一般写明以下几个要点即可:第一、工程发包方和
承包方的信息;第二、工程概况,如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具体内容等;第三、
承包的范围;第四、
合同工期,即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第五、签约合同价和价格形式;第六、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最高院建设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条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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