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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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故意提供场所助他人吸毒,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多次容留每次都可判罪,受相应制裁。实际判决受多种因素影响,若容留行为连续,法院或视为整体犯罪审理,量刑可能减轻。

依《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故意提供场所助他人吸毒,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多次容留每次都可判罪,受相应制裁。实际判决受多种因素影响,若容留行为连续,法院或视为整体犯罪审理,量刑可能减轻。

依《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故意提供场所助他人吸毒,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多次容留每次都可判罪,受相应制裁。实际判决受多种因素影响,若容留行为连续,法院或视为整体犯罪审理,量刑可能减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若在某处同时容纳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即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且危害极大。对此,法律予以严惩,一经查实,涉案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并需承担相应罚金。法律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旨在保护公民健康和社会安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若在某处同时容纳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即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且危害极大。对此,法律予以严惩,一经查实,涉案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并需承担相应罚金。法律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旨在保护公民健康和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