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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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盗窃罪中,销赃所得的款项通常会被视为盗窃金额的一部分。但是,如果销赃行为严重到构成隐瞒、掩盖犯罪所得罪的程度,那么行为人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盗窃案件的具体金额、销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

在对盗窃罪进行定罪量刑时,如果销赃价格高于鉴定价格,通常会以鉴定价格来确定被盗财物的价值。这是因为鉴定价格是由专业人士根据科学标准得出的,更能客观反映财物的实际价值。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销赃价格能够更精准地体现财物的实际价值,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那么它也可以作为参考。在判断被盗财物的价值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结合案件的具体特点进行细致分析。在实际处理中,需要灵活考虑各种情况,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合理。

在盗窃案中,判断销赃人是否构成从犯需要谨慎,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综合考虑。如果销赃人是在没有与盗窃者共谋的情况下,事后才进行销赃,那么他通常会被认为是从犯。但如果销赃人在事前就与盗窃者共谋,或者协助他们进行盗窃,那么他可能会被视为主犯。关键在于评估销赃行为对盗窃完成和后果的影响程度。

在盗窃案中,对于赃款,一般会采用追缴或赔偿的方式来处理。赃款本就来路不正,因此一定要妥善处理。在处理的时候,得考虑赃款的走向和现状。要是赃款已经被花光或者追不回来了,那就让犯罪分子用其他合法财产来赔偿;要是赃款还有剩或者能追回来,那就依法追缴,然后还给受害人。

在盗窃案件中,要是销赃金额高于被盗财产的实际价值,那定罪量刑就主要按照被盗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算。因为盗窃的罪名和量刑都是根据被盗财产的真实价值定的。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以及有没有前科这些因素。要是销赃金额比盗窃金额高很多,而且还解释不通,那就可能会被进一步调查,看看是不是还涉及其他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