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纪骁航律师,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合规委员会副主任、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律师生涯已历十一年之久,执业经验丰富,业务全面,具有丰富的诉讼非诉讼经验,有较多的成功案例,在办案过程中,纪骁航律师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业务领域: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企业法人结构治理、不动产与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金融证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投融资等。 服务客户:新疆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XX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中国X联新疆分公司、新疆XX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新疆XX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联合会、新疆XX管理局有限公司行政事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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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行前财产在婚后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多个因素。若全款购房且房产证无对方名字,则视为个人财产。若仅支付首付款且婚后共同还贷,则增值部分可能视为共同财产。 此外,产权登记、出资比例和购房时间也影响判断。综合以上因素,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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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购置的房产,根据我国法律,自动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房产及其未偿还的按揭作为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2.若一方单独支付购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贷款在清偿前视为个人负债。 3.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时,按法律规定视为共有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包括未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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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购房,房产证仅登记该方名字,则该房产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还贷部分需补偿对方。若双方共同还贷,无论房产证是否登记双方名字,均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自由协商分割,无法协商则提交法院裁决。若房产未办理房产证且涉及贷款,法院通常先判定暂时占有,待房产证办理后再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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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中,涉及共同房屋贷款偿还问题。依法,夫妻因共同生活产生的共同债务须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双方对财产归属有共识,可通过协商解决;否则,需提交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