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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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男方是无法索回彩礼的。然而,如果存在如下情形的话,则在婚姻解除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归还所赠予的彩礼:1.在双方均未实际上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操作的情况下,男方有权收回所送出的彩礼;2.如果双方缔婚后未能共同生活过,那么在离婚时,男方同样有权要求女方归还彩礼;3.鉴于男方因婚前支付彩礼而造成自身经济困境的事实,在离婚之际,男方同样拥有要求女方归还彩礼的权利。

看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女方要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看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女方要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看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女方要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看是否满足条件。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一般情况下不退还。但是符合条件的可以请求退回: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