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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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如何界定的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制,对于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而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更为严重的刑事追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人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那么则按同等情况处理,即在上述处罚基础上加重处理。

招摇撞骗罪严重情节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在特殊情况下,欺诈行为的严重性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衡量:首先是实施欺诈行为的次数;其次是对国家机关形象和权威性的深重损害程度;最后是由于该欺诈行为导致了被害人出现精神异常或者自杀等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

招摇撞骗罪的涉案金额判定主要依据三个标准:涉案金额在3000元至1万元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该罪行涉及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非法获取利益。对涉案金额巨大的招摇撞骗者,可判3-10年有期徒刑,同时考虑非法利益、社会危害性和冒充对象等因素。未构成犯罪的冒充行为,将面临15天以内行政拘留、最高200元罚款或告诫。构成招摇撞骗罪需有足够的社会危害性实际结果。

招摇撞骗罪根据情节轻重,法律对其刑事责任有明确规定:一般情节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者,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以解放区人民警察身份进行招摇撞骗,将依法从严惩处。

在评估招摇撞骗罪的情节是否严重时,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犯罪者的行为频率,即是否多次实施招摇撞骗;二是其行为对国家机关形象和公信力的损害程度,是否造成了极其恶劣和深远的影响;三是行为导致的后果,特别是是否给受害者带来了精神错乱甚至自杀等极端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