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缔约过失可以撤销合同。
撤销合同需要满足法定的撤销事由,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欺诈、
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如果合同被撤销的,
行为人有缔约过失行为的,
当事人是可以主张
缔约过失责任的。
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得情形下,合同未成立得,不存在
可撤销而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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