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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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4.35%;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4.35%;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4.7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4.7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4.90%。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五(含)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为3.2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

若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方可按约定要求借款人付息,国家法律支持。若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出部分无效。 24%以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24%~36%视为自然债务,已付不追,未付不索;超过36%的,法律不予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1、首套房:贷款期限5年(含)以内,贷款利率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贷款利率3.25%。2、二套房:贷款利率与借款人资质有关,但多执行1.1倍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即:贷款期限5年(含)以内,贷款利率3.03%;贷款期限5年以上,贷款利率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