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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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若违反禁烟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将受到行政执法人员的制止和处罚,罚款范围从五十到五百元不等。 2.单位或组织如未落实禁烟措施或未设置吸烟区,将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整改指令和罚款,初次违规罚款一千至一万元,若持续违规,罚款将提升至一万至三万元。

1.公民若违反禁烟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将受到行政执法人员的制止和处罚,罚款范围从五十到五百元不等。 2.单位或组织如未落实禁烟措施或未设置吸烟区,将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整改指令和罚款,初次违规罚款一千至一万元,若持续违规,罚款将提升至一万至三万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