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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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裁定涉及非法集资的诈骗罪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非法集资主要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在未经法定程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发行各种形式的证券如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其他债权凭证来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同时,其必须向投资者承诺,在特定时期内以现金、实物及其它方式向投资者偿付本金和利息并给予相应回报的行为。

在金融犯罪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首要分子往往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指挥者。他们在犯罪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犯罪的恶劣结果有着重大影响。首要分子必须对犯罪过程以及不良后果负责,包括巨额涉案金额和众多无辜者的经济损失等。在法律适用方面,他们通常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制裁。

非法集资和诈骗犯罪虽然都涉及欺骗手段,但目的却有所不同。非法集资的目的是非法占有资金,通常会承诺给予回报;而诈骗则是直接骗取他人的财产。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如果集资者根本没有打算履行承诺,并且将资金用于非法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因此,在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资或诈骗犯罪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和后果等。

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如下:需行为人故意为之,普通公民均可涉及。侵犯对象包括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秩序。客观上,行为人需通过欺骗手段非法集资,且涉案金额须达到一定标准。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基础。

非法集资指未经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向公众集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利益,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非法集资涉及面广,易导致投资者经济损失,且常伪装成合法形式以欺骗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