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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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出资股权的质押是否具有合法性在实际情况中,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权并不能用于质押,因为在此阶段,作为股东的投资者尚未履行出资义务,进而也就不具备处分该股权的法定权力以及分享利润的合法权益。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未经依法办理质权登记手续,质押关系无法得以确立;而若欲解除已设定的质押关系,同样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股权质押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等。

在社会活动中,股权质押常被视为优于抵押的方式。但一旦股权被质押,若想用其进行抵押,需获得质押权人的明确许可,并严格遵循股权质押合同的规定,不得违约。这一规定确保了金融交易的公正和透明,保护了各方利益,维持了市场秩序。因此,在股权质押后,若考虑再次抵押,务必遵守相关规定。

在股权质押的背景下,公司可以进行资本削减,然而这必须得到质权人的事先批准与许可。此外,经过严谨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议程讨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审核程序之后,针对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应予以正式通过。同时,公司也有义务及时地将相关信息告知债权人,并且在指定的报纸媒体上发布公告。

在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之前,首要任务便是详细了解股权出质方以及拟作为质押标的股权的相关状况,进行准确无误的确认之后,便需由公司股东会以书面形式达成绝对多数通过的决议方可实施,紧接着便需签署正式的股权质押协议,同时,法律要求还需对该协议进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