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证明参与决策
提供会议记录、邮件往来等,证实自己参与了经营中的重要决策环节。
2.证明资金投入
拿出转账记录、
出资协议等,证明为共同经营投入了资金。
3.证明劳动付出
提供工作记录、考勤表等,证明在经营活动中付出了劳动。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决定共同经营一家餐厅。起初两人约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在经营一段时间后餐厅亏损。小朱认为小胡未按约定投入资金,导致经营困难,要求小胡承担更多亏损责任。小胡则称自己已按约定出资,不应多承担亏损,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共同
经营纠纷中,主张对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需要承担
举证责任。本案中小朱主张小胡未按约定投入资金,那么小朱就有责任提供
证据证明小胡存在未出资或出资不足的情况。
2、若小朱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支持其主张,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小朱要求小胡多承担亏损责任的诉求。双方仍应按照最初约定的责任承担方式来分担餐厅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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