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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房贷由一方偿还吗

时间:2025.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63人
律师解析:
1.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分居,房贷通常仍需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一般属共同债务
2.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房贷由一方偿还,那么按约定执行。
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3.若能证明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且房贷是其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该方独自偿还房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在分居期间,二人共同购买的房屋房贷还款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独自偿还房贷压力过大,要求小丽共同承担;但小丽以分居为由,觉得自己不应承担房贷。小朱多次与小丽沟通,小丽均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小朱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夫妻分居,对于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包括房贷,通常仍需共同承担。
2、小丽以分居为由拒绝承担房贷缺乏法律依据。夫妻分居并不改变婚姻关系的存续状态,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双方仍需对共同债务负责。因此,小朱有权要求小丽共同承担分居期间的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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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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