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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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配偶双方共同签字或由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即便该债务系由单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亦应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法律层面,仅凭离婚协议书而无离婚证的情况下,离婚行为被视为无效。若欲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必须携带包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书、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等在内的相关文件,前往原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并取得正式的离婚证明。

在负债问题上,只让一方签字,这是否有效力呢?这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要是借钱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事业,或者双方都同意,那即使只有一方签了字,也可能要两人一起还。但要是能证明这钱只跟签字的人有关,而且出借人也知道,那可能就被算成个人债务了。所以,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在符合合法性和具体性的前提下,即使签署后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责任,即使协议中指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追讨。如果债务是由一方的个人行为引起的,在还清债务后,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向其追偿。

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单方个人业务的借贷合同,被视为处理共有财产的法律行为,离婚时有法律效力。但如系出于生活情趣或非真实商业目的(如家庭付出后的“借款”),这些并非实质性金钱交易,而是夫妻间的玩笑,不应视为有效借贷协议。此类借款协议应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