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处理方式如下:
工程验收合格,
承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获工程价款补偿。
工程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让承包人承担修复费;
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法获价款补偿。
若一方有过错,需
赔偿对方损失;
双方都有错,各自担责。
建设工程不合格致损,发包人有过错,也要担
民事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小许负责施工。工程完工后进行验收,部分工程未达到合格标准。小许认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小何则以工程不合格为由,要求小许承担修复费用且拒绝支付部分款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该工程经修复后验收合格,小何可以请求小许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小许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
折价补偿。
2、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过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若小何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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