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金融诈骗辩护精选解答 > 什么合伙属于诈骗行为

什么合伙属于诈骗行为

时间:2025.07.30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906人
律师解析:
合伙中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种:
虚构事实,即故意编造项目、业务或财务状况等信息,诱导他人投资,像编造不存在的高收益项目。
隐瞒真相,就是隐瞒项目重大风险、债务等重要信息,比如隐瞒公司巨额债务让新人入伙。
非法占有,以合伙名义将他人出资占为己有且不归还,如拿到钱就挥霍或潜逃。
若遭遇此类诈骗,受损方可报案追究刑责,也能通过民事诉讼索赔。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与小胡三人商议合伙经营项目。小朱谎称有一个高收益的投资项目,诱使小李和小胡投入资金。实际上该项目根本不存在,并且小朱还隐瞒了自己背负巨额债务的情况。拿到小李和小胡的出资后,小朱将资金挥霍一空,拒不归还。小李和小胡发现真相后,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诈骗。

案情分析:

1、小朱故意编造不存在的投资项目,属于虚构事实;隐瞒自己背负巨额债务的情况,属于隐瞒真相;将小李和小胡的出资挥霍且拒不归还,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符合合伙中诈骗行为的构成要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小李和小胡作为受损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小朱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朱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